關于當前的大多數UPS來說,每次放電完后,可運用UPS內部的電池充電回路對蓄電池進行浮充。為包管蓄電池被從頭置于飽滿充電狀況,普通需求充電工夫為10~12小時。充電工夫不敷會使蓄電池處于充電不充分狀況。這時蓄電池的實踐可供運用的容量遠遠低于蓄電池的標稱容量。當市電電壓低于200V時,就不能夠運用UPS內部的充電回路對蓄電池進行飽滿充電丁。
過量放電使得蓄電池的端電壓低于蓄電池所答應的放電停止電壓。關于12V的M型鉛酸蓄電池而言,其放電終了電壓為10.5V左右;
為包管蓄電池具有杰出的充放電特性,關于長時間閑置不用的UPS(經歷數據是UPS停機10天以上),在從頭開機運用之前,棒先不要加負載,讓UPS運用機內的充電回路對蓄電池浮充10~12小時今后再用。關于后備式UPS的用戶來說,若UPS長時間任務在后備式任務狀況時,主張每隔一個月,讓UPS處于逆變器任務狀況至少2-3分鐘,以便激活電池。